四川省轻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214      更新于:2021-09-23 20:21:28

川轻中评委202103

 

 

                   四川省轻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川省轻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即将启动2021年度轻工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及范围

1.评审专业: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粮油工程、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5个专业。

2.评审范围:除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可接收外单位委托评审,申请参评上述专业的中央驻川单位、省级部门所属单位、高校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可委托我中评委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评审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下发通知:2021915

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11231日。

(二)个人申请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三)单位审查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所在单位审查后应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评价、推荐、审核意见后,20211015日前向中评委提出申请。

()资格审核。轻工工程中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专业组评审1016日到1115日各专业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审阅,组织答辩和召开专业组小组评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2.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的);

3.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论文需核实的;

4.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

    (六)召开中评委评审会议121日前召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

(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经信厅职改办审批。20211231日前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报送经信厅职改办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经信厅职改办下发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并办理职称证书。

(九)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接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下发的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后,到送审单位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申报材料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和规范。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四)学历、初级职称聘文证件复印件。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业绩资料。

(六)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或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七)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八)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

(九)中央驻川单位、省级部门、高校或市州委托评审人员,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注: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保证评审质量的措施

(一)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一是严把资格关,审核申报者的参评资格,是否符合相关申报条件;是否属于本中评委评审范围;是否按规定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严把证件关,要求申报者提供齐全的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初级职称证等。三是严把论文关。论文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个别实绩突出、没有发表论文的申报者,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应依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二)规范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为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2.加强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的管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做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一经发现对所提供的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职称。

(三)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各申报单位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推荐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至中评委。未经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中评委不得受理。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审核原件,且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五)所有评审材料可一式两份,申报一份,单位或个人自留一份备查。申报材料须按《材料目录》(附件)要求装订成册。中评委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原件审核完后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评审未通过人员其《评审表》不再退还。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

七、申报安排

(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1915日至20211015日。

(二)其它事项

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杨柳东路中段98

联系人:孙老师  江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61120  028-82762874

网址:http://www.scaff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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